中国发展网 9月30日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大城市要认真总结往年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2017/2018年度冬春蔬菜储备的收储投放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储备品种、储备规模、收储方式、补贴标准、投放时机和价格、投放网络和渠道等具体工作要求,其中储备规模应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消费量。
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北方大城市蔬菜保供稳价的重要手段。为做好2017/2018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保障今冬明春北方大城市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近期即将进入秋季大路菜集中上市期,有关大城市要抓紧制定收储方案,及时开展收储工作。要加强蔬菜产销形势分析和市场价格监测,确保在大路菜集中上市期按质按量完成收储,避免因集中上市导致价格过度下跌。除落实政府储备外,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增加冬春季节蔬菜供应量,如与周边省份签订蔬菜供应协议,建立跨省区的蔬菜基地;发展以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骨干流通企业为依托的蔬菜保供稳价体系,配合冬春蔬菜储备投放增加特定时段的市场吞吐规模,提高市场调控力度等。
有关市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储备规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承储主体在蔬菜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必要的补偿,并对承担政府蔬菜储备任务的冷库和配送网点等设施进行重点扶持,调动承储企业的积极性,保证承储设施能力充足、安全可靠、运转正常。(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