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云
当前,我省农业的经营格局仍然是以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可以说,当前农业供给领域出现的供需错配、质量效益不高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农产品缺乏竞争力等问题,本质上就是农业的经营主体不适应市场规律的结果。
在新的形势下应对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必须重塑市场化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主体再造。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再造,本质上要求全面营造有利于农业市场化主体成长的“生态环境”,需要完善的政策体系、农产品价格体系等支撑。在此基础上,有两点需要重点把握:一是重视制度基础的构建。持续推进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构建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只有要素充分流动了,土地流转才能稳定并长期化,期以来,我省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但效果不是很理想,尤其是一些假合作社、不规范合作社的大量存在,似乎使我们对合作社失去了信心。从外地的一些经验来看,合理的政策引导和政策支持可以实现对一些假合作社、不规范合作社的改造和运营,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从现实背景来看,面临如此众多的小规模农户,合作社尤其是一些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领办的合作社,可以整合并引领这些小规模农户成为合格的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