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逐步实现市级平台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开展追溯管理平台管理员和信息员业务技术培训,支持“菜篮子”主产区的20个龙头企业等规模主体开展质量追溯试点。
二是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以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与食品药监部门共同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制度。
三是建立农产品产地质量证明制度。选择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规模主体试点探索农产品产地质量证明制度,依法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庆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