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农业是提升海南农产品档次的关键,记者今天从省农业厅获悉,我省已确定每年设立1亿元的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农业建设、认证、营销都有望获得高额奖励,其中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国家级品牌的,将一次性获得百万奖励。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海南名牌产品”、“海南著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省“海南名牌农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每年第一季度,省农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开发布品牌农业发展资金上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并开放自由申报。同时实施黑名单制度,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的,将追回资金并列入黑名单。(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