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于芳)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创建全国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有关工作。计划从2014年—2016年,在全国择优创建1000个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引导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促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法登记注册,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成员职责明确,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事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包括产后净化、分等分级、烘干、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物流运输等;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等生产经营。登记社员数量较多,原料生产基地规模大,品符合质量标准,合格率、检验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有注册商标和自主品牌以及稳定的营销渠道。近3年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总量、销售收入、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超过当地平均水平。与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开发推广能力。能为社员提供品种、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作社成员收入高于当地同行业非成员、非加工农户收入均在20%以上。合作社负责人是当地致富带头人,思想品质好,综合素质高,开拓能力强。(中国食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