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旺季交易开放停车场的通知

各经营户:
  中秋国庆旺季交易即将来临,为确保旺季期间农产品批发市场能繁荣、有序、增效、平稳地运行,并给经营户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做足、做大、做好生意,经工商、公安、市场管理部门研究决定,临时开放停车场,允许车载商品在停车场车上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场开放车上交易时间:从2012年9月21日上午8时至2012年10月7日晚上24时止,允许载有果品的机动车进入停车场指定区域在车上交易。禁止货物卸在地上交易。
  二、停车场的果品交易采取分区分类的管理办法:
  1、一期停车场配送区至停车场中间大道以东场地为第一交易区,交易品种:西瓜。
  2、一期停车场中间大道靠西的场地和地产水果钢棚为第二交易区,交易品种:苹果、梨等。
  3、二期停车场中间大道以东为第三交易区,交易品种:香梨等挂车。
  4、二期停车场中间大道以西为第四交易区,交易品种:橘子等车。
  5、零担卸货车辆停放在市场后面丰停路上和市场西围墙外空地上用三轮车卸货。
  三、进场车辆管理办法 。各种车辆进入市场必须自觉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服从市场管理人员指挥,禁止乱停乱放,具体做到:
  1、载货机动车一律经中间大门填写商品进场申请表,缴纳管理保证金每辆500元,办理登记交费手续及商品准入手续后进入市场;
  2、需在停车场上交易的机动车辆,要按规定在中大门收费处缴纳场地费,凭收费凭证方可进入。不交场地占用费的,一经查实加倍收取;
  3、组货车辆统一停放在市场东、西通道规定区域,农展馆北广场等处。进入各营业房前提货的车辆应停在紧靠营业房门前三米处,要求速提速离,不得堵塞道路;
  4、卸货后的空车,要求速离市场,以免拥挤;
  5、经营户自备皮卡车、轿车要停放在农展馆地下车库,不得随意在通道上、营业房前停放。禁止经营户轿车在中间大道停放;
  6、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按原指定区域停放;
  7、待货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市场空车待货;
  8、保卫部视交易情况,适当调整停车场地,做到合理安排。
  四、市场交易秩序管理规定:
  1、严禁在市场公共通道上占道经营,停车交易;
  2、卸货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需延长卸货时间的(指特殊车辆),必须到保卫部审批。禁止在营业房门前边卸边卖货,如边卸边卖、超时卸货的市场将收取场地费;
  3、在停车场交易的载货车辆,要按照“先到先停”的原则紧密停靠(车辆与车辆之间);
  4、取缔无证经营,不准乱设摊、乱堆放、占道经营,商品展样、广告牌、磅秤等必须放在营业房门前划线内。已卖出去的商品不得堆放在营业房前,应叫客商及时运走;
  5、进场参与商品交易的所有人员必须遵章守法、文明经商、公平买卖,严禁结伙闹市、打架斗殴、聚众 博。坚决取缔和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市场交易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2012年9月21日上午8时起施行。


                                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