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标准化城区菜市场建设规范(试行)》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的规范管理,近日,由市商务局制定了《兰州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规范(试行)》办法,并下发从即日起施行。 
  规范所涵盖的范围包括销售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肉禽蛋、熟食、副食干鲜、调味品等农副产品为主的有固定场所的市场,同时,规范也适用于市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菜市场。 
  规范中明确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区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兰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布局要求,选择在居民区内或居民区附近,面积一般应达到每万人拥有500至1000平方米菜市场的标准,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改建、扩建城区菜市场,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城区菜市场应为全封闭室内市场,宜采用钢混结构或钢架结构的固定建筑物。 
  在经营布局方面,城区菜市场内实行分行划市、分区布局,按蔬菜、水产品、粮油、肉禽蛋、果品、熟食、副食干鲜、调味品等大类分设销售区,并配置明显标志。 
  在配套设施方面,规范要求场内经营水产、熟食、肉类的摊位应供水到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柜台内侧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畅通,便于清洁,不积垃圾;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设隔离过滤设施;应安装高压水冲洗装置以有效冲洗地面和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