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秩序总体平稳 非法捕捞大幅减少
●巡查黄河干流及支流河段5934公里,夜巡16次
●走访渔民群众近450人,发放调查问卷299份
●查访餐馆饭店142家、水产店111家、渔具店12家
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工作安排,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渔政保障中心”)会同相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关于开展2025年黄河休禁渔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于今年4月—7月开展了2025年度黄河休禁渔秩序评估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评估共巡查黄河干流及支流河段5934公里,开展夜巡16次,巡查评估站位28个、点位795个;观察记录禁渔宣传通告、警示牌、告知书等1031个;查访餐馆饭店142家、水产店111家、渔具店12家。
此次评估中,发现涉嫌非法捕捞行为35起,同比下降59.77%;发现涉嫌非法售卖野生鱼行为58起,同比下降27.5%;发展休禁渔秩序评估志愿者10人,发出《提醒函》《核查函》各1份。
评估显示,2025年黄河休禁渔期间,沿黄各地渔业渔政部门高度重视黄河禁渔执法工作,组织得力,宣传有效,采取多种监管措施,禁渔秩序总体平稳,实地评估中发现的涉嫌非法捕捞和售卖野生鱼行为大幅减少。
今年的黄河休禁渔期间,沿黄各省区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动员部署,设立休禁渔举报电话,建立禁渔期值班制度、月调度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青海省结合地区实际,对省内重点水域实施全年禁渔,一体化推进“长江+黄河+青海湖”禁捕执法,建立部门联动、公益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
沿黄各省区在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力量开展禁渔执法巡查、常态化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的同时强化联合执法,推动部门和区域联合执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资源共享和联勤联动机制;陕西省多部门联合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制售野生鱼菜肴等扰乱禁渔秩序的行为;甘肃省渔政执法部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今年已办结此类案件17起;四川省组建52支护渔(河)队伍,全面实施禁渔监管;山东省莘县、阳谷县分别与河南省范县、台前县签订《黄河禁渔期跨区域联动执法合作协议》,建立起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沿黄各省区协同配合机制的逐步建立,有效遏制了黄河休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发生。
今年的黄河休禁渔期间,沿黄各省区通过举办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开展非法捕捞入刑案例宣传、树立宣传告示牌、印发宣传材料、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今年评估期间,通过走访渔民群众近450人,发放的299份调查问卷反馈显示,超过80%的受访群众清楚黄河休禁渔起止时间,了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规定,做到黄河休禁渔观念深入人心。
今年黄河休禁渔期间,渔政保障中心在前期广泛调研和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多次沟通协商基础上,首次试行开展黄河休禁渔期间小浪底水库专项捕捞工作。经河南、山西两省渔业渔政主管部门精心组织,为期10天的银鱼、鲢鱼、鳙鱼和草鱼等家鱼专项捕捞不仅平稳有序,还解决了库区渔民的急难愁盼,得到当地渔民群众点赞肯定。
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省区交界水域休禁渔执法监管不严、沿黄景区以“黄河野生鱼”为噱头虚假营销的行为较多,以及举报受理不畅、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渔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建议:
一是督促各地紧盯交界水域、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地区间、部门间联合执法,切实改善部分河道水域非法捕捞久病不治的现象。
二是建议沿黄各地优化举报受理流程,加强休禁渔值班值守,提高执法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接到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执法。
三是建议各地进一步加大黄河休禁渔宣传力度,及时更换破旧污损的宣传标牌,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向餐馆、饭店、市场宣传虚假营销的违法后果,营造民众了解、社会支持、执法有力的良好休禁渔氛围。作者:冯建伟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