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进而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0月22日,农业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顺义区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联合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现场咨询会。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云峰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
牛盾副部长在启动仪式上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当前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全球瞩目的热点,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必须着力解决的关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起点。
牛盾副部长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站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的高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整合执法力量,提高队伍素质,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认真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王云峰副秘书长代表北京市人民政府表示北京市将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并以此为契机,向全世界展示“新北京、新奥运”的新形象,推动首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顺鑫石门市场总经理郭舫军代表农产品经营者在大会上发言。
北京市有关部门及顺义区有关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
仪式结束后,农业部和北京市有关单位组成的现场咨询队伍,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内容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向群众进行了现场咨询和解答,并派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手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其它宣传材料。
据悉,此次宣传周活动从2006年10月22日开始,到27日结束,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现场咨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和农业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和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