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自2006年11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农产品市场将全面启动农产品准入制;所有进入北京市的农产品必须持有《市场产地证明》或《检疫证明》,否则一律禁止入场;产地证明或检疫证明必须有产地直属政府机关或下属职能部门核实、批准、盖章方可有效。 10月23日,新发地市场与丰台工商所联合在市场现场办公,办理北京市工商管理局蔬菜准入产地证明 。
新发地市场要求商户在市场经营时,必须佩带销售胸牌。市场各个门口收费统一发放《新发地农产品经营准入证》,商户们积极踊跃领取。(图/黄秀惠;黄秀慧供稿,信息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