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禽流感,市场内禁止活禽销售。

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发展和蔓延,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特作如下决定:
一、市场内严禁进行禽类屠宰。
二、从即日起,经营禽类及禽类产品的必须持有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
三、禁止从国外、区外调进禽类及禽类产品,自治区内调运必须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

包头市友谊蔬菜批发市场
二○○四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