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将全面启动第三轮草原补助奖励政策

“十四五”期间,酒泉市将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中,酒泉市执行甘肃省西部荒漠区标准,财政按照禁牧补助每亩5.16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2.3元的标准进行测算,对农牧民发放补助奖励资金,补助奖励资金封顶保底。全市享受草原补奖总面积8078.48万亩,较前两轮增加1041.11万亩,其中:禁牧面积2206.75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871.73万亩。
 自2011年起,国家在甘肃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5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已实施两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92.92万亩沙化退化草原通过禁牧得以休养生息,4944.42万亩草原通过草畜平衡得以合理利用。该项政策覆盖7县(市、区),每年有近9万户、28万农牧民从中受益。政策实施以来酒泉市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退化趋势减缓、草原修复能力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2021年全市草原植被平均盖度33%,比2010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草原可食鲜草产量每亩增加10.70kg。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促进了酒泉市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生产效益提高,带动牧民收入稳步增长,肃北、阿克塞县的牧民人均增收2万元以上。草原生态、牧民生活、畜牧业发展全面持续向好。
 随着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的深入落实,将进一步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将进一步提高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实现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来源: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作者:柴绍芳、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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