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全国渔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和要求
作者:康存栋 来源:中国渔业报
《全国渔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为未来五年中国渔业发展定下基调。这份规划不仅是产业发展的路线图,更折射出中国渔业从“量的扩张”向“质的跃升”的深层转型逻辑。读懂其中的目标设定与任务部署,也就读懂了中国渔业正在经历的这场深刻变革。
一条鱼背后的三盘大棋
长期以来,渔业在公众认知中往往被简化为“打鱼卖鱼”。但规划开篇即明确: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陆地资源约束趋紧,向江河湖海要食物、要蛋白,已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选择。规划提出的“宜渔则渔”“构建陆海统筹、立体开发的新型养殖空间”,本质上是在重构国家食物供给的空间格局。
与此同时,渔业还被赋予了生态修复、外交博弈、乡村振兴等多重使命。一条鱼背后,牵动的是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海洋权益三盘大棋。
数字里的雄心与底线
规划最直观的变化,藏在专栏1的主要指标表里。这些数字不是简单的增减,每一个都对应着一条发展逻辑。
渔业产值从1.7万亿元增至2万亿元,年均增速约3.3%。这个目标看似温和,但考虑到“十五五”期间水产品总产量仅从7652万吨增至8000万吨(增幅约4.5%),产值的增长更多要靠品质提升、加工增值和品牌溢价来实现。换句话说,渔业不再追求“多打鱼”,而是追求“打好鱼、卖好价”。
万元,增幅约25.4%,明显高于产值增速。这传递出一个鲜明信号:产业发展的成果要更多惠及渔民。规划中“引导渔民参与加工流通环节,拓宽增收渠道”“推广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模式,明确利益分配比例”等表述,正是这一目标的实现路径。
水产品总产量8000万吨,相比2025年的7652万吨,增幅仅4.5%。在养殖面积被列为约束性指标(≥1亿亩)、海洋捕捞产量被严格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的双重约束下,这一增量主要来自单产提升和深远海养殖拓展。量的增长空间已经很小,质的提升才是主战场。
水产核心种源自给率从86%提升到90%,看似只有4个百分点,但越是接近极限,攻关难度越大。这4个百分点背后,是20个核心种类的全基因组选择、分子设计育种等关键技术攻关,是“蓝色种业”创新行动的落地,是从“引种依赖”到“种源自主可控”的跨越。
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比2025年再提升1级,这是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生态指标。也就是说比禁捕前提升3级,意味着长江生态修复从“止跌”进入“回升”阶段。与之配套的旗舰物种拯救行动、栖息地修复、洄游通道畅通等工程,指向的是整个长江生态系统的系统性恢复。
约束性指标同样值得细读。水产养殖面积≥1亿亩,在耕地保护日趋严格、环保督察持续加压的背景下,这一指标意味着养殖空间不能退、只能优化。国内海洋捕捞产量≤1000万吨,则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天花板”,倒逼捕捞业从“拼数量”转向“拼质量、拼技术、拼管理”。
养殖业既要稳又要进
规划将“发展高质量水产养殖业”置于四大任务之首,核心逻辑是“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和提高品质并重”。这十个字,道出了当前养殖业最棘手的平衡难题。
“稳”的是基本盘。水产养殖面积被列为约束性指标,要求保持在1亿亩以上。规划明确提出“建立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实质是为养殖业划定“生存红线”。
“进”的是质量与效率。规划对池塘养殖、大水面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盐碱地养殖、陆基设施循环水、浅海滩涂养殖、深远海养殖等七大模式分别部署,形成“内陆—近海—深远海”梯次推进的立体格局。其中,深远海养殖被寄予厚望——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抗风浪装备以及各种自动智能装备……一系列技术攻关指向一个目标:把养殖空间从近岸推向深蓝。
底线则在“药”上。专栏2专门设置“水产养殖滥用药整治”工程,从密度控制、风险研判、常态监测到新兽药创制,形成全链条闭环。这释放出明确信号:质量安全不是发展的代价,而是发展的前提。
捕捞业需要结构性重塑
国内海洋捕捞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这是一个约束性指标,也是一道“天花板”。在资源衰退的大背景下,捕捞业的主题词是“减法”:减船转产、严控大中型渔船、限制饲料生物捕捞、禁止幼鱼用于投喂。
但减法不等于收缩,而是结构性重塑。规划同时提出“发展选择性强、资源友好型捕捞方式”,推广绿色捕捞技术,推行分品种、分类型限额捕捞。这意味着,捕捞业同样要从“拼数量”转向“拼质量、拼技术、拼管理”,发展现代化远洋渔业。
渔船管理改革是另一看点。下放小型渔船管理权限、推广渔船证书电子化、落实过户“一件事”、健全渔船租赁制度——这些举措有的已经在实施,指向一个更灵活、更高效、更基层化的管理体系。而渔港经济区的培育,则试图将渔港从单纯的停泊点升级为产业集聚平台,以港兴产、以产带城。
安全生产被反复强调。“防大风、防碰撞、防漏水、防侧翻、防火灾、防中毒”六防措施,配合“自查—抽查—整改”制度,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在渔业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的当下,这些措施的落地比规划本身更重要。
资源养护强调系统性统筹推进
长江十年禁渔是规划中最具标志性的资源养护工程。但规划并未止步于“禁”,而是提出“旗舰物种拯救行动”“栖息地修复与生态调度”“河流连通性修复”“洄游通道畅通”等系统性举措。从“禁止捕捞”到“主动修复”,体现的是生态治理理念的升级。
更值得关注的是“1+N”公益保护新体系的提出——由一家主体牵头公益保护一个物种,带动各方广泛参与。期待这种机制创新,能够破解濒危物种保护中长期存在的各种困境。
在水域生态保护方面,“梯次保护制度”的建立(渔业水域—重要渔业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意味着保护将从“一刀切”走向“精细化”。人工鱼礁、海藻场修复、增殖放流等工程,则试图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动态平衡。
新质生产力被寄予厚望
“发展渔业新质生产力”是规划中颇具时代感的表述,实际上就是要求提高渔业的“科技含量”,新质生产力不断发展而推进的智慧渔业,被行业寄予厚望。其内涵集中在三个层面:
一是种业振兴。聚焦20个核心种类,开展全基因组选择、分子设计育种,突破人工繁育瓶颈,实现种源自主可控。规划提出的“蓝色种业”创新行动,瞄准的是深远海养殖、盐碱水养殖、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新场景的品种需求。
二是装备升级与AI融合。从精准投饲、智能巡检到水下清洗机器人、船载智能终端,从“陆海空天”一体化数据采集网络到智慧养殖、智慧捕捞、智慧流通、智慧销售,规划描绘了一幅“人工智能+渔业”的全景图。这不是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生产方式的系统性重构。
三是加工流通补短板。塘头冷藏保鲜设施、区域性冷链物流枢纽、全链条温控供应链——这些看似“后端”的环节,恰恰是当前渔业增值的最大瓶颈,需要解决,需要突破。
做全球渔业治理的塑造者
远洋渔业和全球渔业治理是容易被忽视但战略意义重大的部分。规划明确提出“提升我国规则塑造力和制度性话语权”“推动建立公平国际秩序”。这意味着,中国渔业正在从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向主动参与者和塑造者。
“零容忍”打击非法捕捞、遵守涉渔国际条约、参与联合国框架下多边渔业治理——这些承诺既是大国责任的体现,又是维护自身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深化渔业合作、加强国际贸易政策研究、应对贸易壁垒,则体现了“国内国际双循环”在渔业领域的具体落地。
规划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这份规划体系完整、目标清晰、工程具体,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准。从指标看,既有预期性指标,又有约束性指标,刚柔并济。从任务看,覆盖养殖、捕捞、资源养护、远洋渔业、科技创新、加工流通全链条。从保障看,明确了用地、用海、用水等要素支撑和多元投入格局。
但规划的价值最终取决于执行。渔业涉及面广、主体分散、监管链条长,从池塘到餐桌、从近海到远洋,每一个环节都存在落地难题。如何让“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不流于形式?如何让“渔船安全隐患自查”不走过场?如何让更多的渔民受益于“人工智能+渔业”?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在文件里,而在各级部门的日常工作中。
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科技创新要动力,向绿色转型要未来——这是“十五五”渔业规划给出的答案,也是中国渔业必须走通的路。